由于生產技術和科技水平的差異,我國經常從外國進口新的生產設備,有時是新的設備,有時為了節約資金就進口外國的二手設備。一般多數以醫療器械、檢測儀器、半導體設備進口為主,不同的設備進口所需的文件和要求是不一樣的。
如醫療器械,在我國的相關法規里,舊的醫療器械是禁止進口的,并且進口的醫療器械要已經申請了注冊證,國內的進口企業要具備經營許可證。但是大體的進口程序,一般都是按照以下的來走:
一、確定海關編碼
進口的設備首先應該確定海關編碼,因為只有拿到這個海關編碼,才能確定進口設備的具體監管條件,也能確定二手設備進口的關稅收取稅率。
二、進口前準備
1、海關編碼涉及監管條件O的,需要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(機電)。
2、海關編碼在84章里的舊設備及儀器進口時一般都需要向境外的CCIC申請檢驗,只有通過了檢驗,方能出具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及報告。同時準備好相關的價格證明,因為舊設備進口一般都會涉及相關審價環節,需要準備來往郵件、價格構成、生產年份、付匯證明等核價文件,以便后期的審價能快速提供資料,加快通關時效。
3、如涉及3C證書的,需要提供相關CCC強制認證證書,或者申請辦理免辦理CCC證書。
三、報關環節
貨物在這個環節,按照前面準備的所需資料,歸類好海關編碼,如需審價的,提供價格構成依據,報關繳稅,查驗無誤后便可放行。
四、屬地商檢局下廠驗核
如果是舊設備及涉及法檢貨物的,需經過屬地海關檢務處下場檢核合格以后,方可算真正完成全部的進口清關手續。